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

是什麼令一個動作不再是動作本身,而產生超出日常生活的意義?每一位行為藝術家都曾面對著這問題,並以獨特方式探尋著自己的答案。而每一個觀眾也都可以給出自己的解讀和答案。

在當代藝術界,「行為藝術」曾背負「破壞者」「製造爭議」的名聲,而同時亦曾在前衛藝術中佔據重要位置,許多行為藝術家用自己身體力行的方式挑戰藝術媒介本身、對現實境遇提出質疑與思辨、呈現人與社會的狀態與處境等等。

香港乃至中國最早的行為藝術家為蛙王郭孟浩,自1978年開始創作行為藝術。1980年代有楊秀卓以行為藝術針砭時弊。1990年代有杨曦、曾德平、梁寶山、潘星磊等藝術家以行為藝術見證了香港社會的急遽轉變。

而社區文化發展中心總幹事莫昭如先生自1990年代開始在香港推動行為藝術的發展,最早在1991年邀請日本著名行為藝術家霜田誠二來香港做行為藝術現場呈現,並於1998年分別在香港和澳門策劃第一場香港行為藝術家與日本行為藝術家的巡迴交流活動。2000年7月更策劃亞洲行為藝術交流活動,邀請泰國、印度尼西亞、緬甸、以色列、日本等地的行為藝術家來港交流,繼成立社區文化發展中心後,長期統籌及推動香港與世界各地行為藝術家的互動與交流,包括邀請亞洲各地行為藝術家來港交流創作並舉辦研討會,並曾舉辦多場海外藝術家的行為藝術工作坊;資助並選送香港藝術家分別前往德國、捷克、波蘭、斯洛伐克、匈牙利、泰國、緬甸、菲律賓、台灣、印尼、中國西安等地參加國際行為藝術節;同時,持續以行為藝術現場及交流活動來回應社會當下現實與議題,包括以藝術回應歷史、社會運動、女權運動、人權、反資本主義、疫情等各種社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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